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1

根据《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办发〔20169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组织申报2017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组织人员申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1.国家千人计划、江苏省双创人才计划、姑苏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的企业;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软件和集成电路、节能与新能源、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和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

二、申报对象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优秀人才;

2.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苏州市2017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可在苏州市人社局网站或申报系统下载查阅);

3.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请人年龄分别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申报受理

1.申报时间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按年度集中申报、审核和认定。本年度申报时间自2017年5月1日起至731止。

2.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太仓娄东英才服务网” (http://www.tcrc522.gov.cn/)或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进入申报系统页面,先进行企业注册,按要求完整填报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2)企业内部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

3)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需提供苏州市级以上人才计划资助的证明文件,股东另须提供验资证明;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或相应证明文件(仅有公示文件不可);

5)重点产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须达到1000万元)。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中国内地居民提供身份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2)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3)与企业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4)申报单位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

5)在申报单位的税收完税证明(可至地税部门自助办税机打印,须体现申报收入额,本年度申报请提供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的完税证明,入职不满一年的按月均数折算年薪);

6)《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网上复审通过后方可下载,于现场审验时提供,企业及市人社局盖章后有效);

7)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级以上职称证书、职务发明专利证书(排名前三)等。

4.认定程序

网上初审:51日-7月31日,市人社部门对照选拔条件,对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

网上复审:81日-15日苏州人社局通过初审人员的信息进行网上复审,形成复审通过人员名单。

现场审验8月16日-9月15日,通过复审人员携带所须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市人社部门进行现场审验,人社部门查验材料齐全无误后,在《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及所有材料复印件上盖章,并将通过审验的材料复印件统一报送至苏州市人社局。

材料复核:9月16日-10月31日,苏州市人社局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根据积分排名情况形成建议资助名单。

认定发文11月1日-30日,议资助名单报苏州市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并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即正式发文公布资助名单;公示有异议的,由苏州市人社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其他事项

1.区镇、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审核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动员严格审核,保证质量。

2.已获姑苏人才计划各项子计划资助者,不再重复享受该项政策。

3.申请人及申请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2017年度按积分排名择优资助苏州大市范围内前2000名申报者,并依据50%、30%、20%比例享受6万元、9万元、12万元的薪酬补贴及相关待遇。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

联系人:石艳红吕燕;

联系电话53535536、53534842;

联系地址:太仓市柳州路38号;

邮政编码:215400。

 

 

 

                                        太仓市人才工作办公室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