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环境质量及环保督察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8-18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苏州市决策部署,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大气、水环境质量情况

1~7月份,全市认真落实年度大气治理计划,开展工业深度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等大气环境治理行动,462个年度治气重点工程已完成220个,完成率47.6%。开展柴油货车联合路检专项整治行动,路检柴油货车320辆,合格率达95%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信息登记5765条。检查215个工地扬尘治理,扬尘合格率为93.9%。建立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排名后位补偿前位机制,压实属地治气责任。1~7月,全市PM2.5浓度为2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5%;优良天数比例为84.0%,同比上升5.2个百分点。

开展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推进断面关联支浜支流水质改善、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项目,开展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10个、投资5.8亿元。实施城镇生活污水提质增效,推进浏河、沙溪、双凤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到年底全部投入使用后,全市可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新增污水管网长度100公里以上。1~7月,6个国省考以上断面优比例83.3%,长江干流水质为类,10条主要入江支流水质优比例100%

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731日,中央环保督察等突出环境问题和上级交办的环境信访件已整改完成169个,完成率86.7%一是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46个环境信访件均已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35个环境信访件已完成整改33个,共32个重点件中有16个通过省级核查二是省环保督察反馈的5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交办的55个环境信访件已完成销号52个,18个重点件中有17个通过苏州市级验收。三是长江经济带曝光及举一反三的3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四是2018~2020年市人大审议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共51个,已完成整改32个,完成销号27个。其中,17个苏州人大审议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

三、存在问题

2020年二季度,太仓市水环境质量和大气环境质量均出现滑坡现象。PM2.5浓度不降反升,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部分断面水质未达标,个别省考断面水质频繁波动,被省生态环境厅第二专员办约谈。

一是大气质量改善成效不明显。二季度太仓市PM2.5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2%,优良天数比例为76.9%,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二季度臭氧浓度为19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6.1%7月下旬连续多天出现臭氧污染。

1.工地扬尘污染。太仓市目前有532个工地在开工建设,数量位居苏州各辖市(区)之首,且存在工地扬尘管理不到位现象。

2.柴油货车污染。太仓港区重型车辆比较多,高速公路恢复收费后,多数重型车辆改道G204,柴油货车尾气对市区站点影响加剧。港区内的平面运输机械和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量大,但是达标性未定期审核。进出港区货车量大,其中国三以下货车占比高。

3.重点排污单位贡献大。复工复产以来,第二季度重点源废气排放量同比增长4.7%。太仓区域内燃煤电厂数量较多,电厂(自备电厂)虽达到了超低排放水平,但运行的稳定性目前尚未进行专家评估。玖龙纸业废气深度治理工程尚未完成,存在信访隐患。

4.太仓臭氧浓度目前仍处于高位徘徊态势。涂装行业分布较多,溶剂使用量较大,港区内溶剂储罐尚需对照新标开展整治。

二是水环境质量波动明显。部分断面水质出现波动,未达类。断面周边支流支浜水质较差,严重影响干流断面水质。沿河排口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多处污水直排口。

1.部分国省考断面超标。浏河塘浏河闸国考断面6月份水质为类,同比、环比均下降1个类别,未达年度类考核目标。杨林塘仪桥省考断面7月份水质为类,同比、环比均下降1个类别,未达年度类考核目标,该断面今年以来省厅已预警通报4次。盐铁塘新丰桥镇省考断面7月份水质为劣类,同比、环比均下降2个类别,未达类考核目标。此外,苏州市42条入江支流上半年共有6条出现过共计10次月度水质波动,其中我市10条入江支流上半度有4条出现过共计6次月度水质波动,新塘河、钱泾出现过2次月度超标;浏河、浪港出现过1次月度超标,新塘河6月水质下降为劣类。

2.支浜水质较差。浏河塘沿线的老浏河、杨家浜、南橹槽、苏张泾,杨林塘沿线的六里塘、花蒲河,盐铁塘沿线的央河等支浜水质为劣类。在汛期开闸频次增加的情况下,受污染的支浜河水大量外排,影响附近考核断面水质。

3.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浏河污水处理厂还在调试阶段,城东污水厂上半年进水负荷约为3.8万吨/日,污水管网高水位运行。很多区域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管网错接漏接现象严重。沿河排口排查整治不到位,浏河干流两岸有31处排口需整治,浏河沿线的浏河镇、城厢镇、高新区、科教新城区域内分别有非雨出流和直排点187个、133 个、173 个、34个。老浏河两岸存在多处污水直排口,杨林塘仪桥断面上游集镇区生活污水纳管未全部完成,部分雨污水混流排入米场河等支流后进入杨林塘。

4.工业排放污染。浏河流域内25家工业企业废水为处理后直排,直排废水量为132万吨/年,占比28%。苏州懿嘉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和太仓绿丰土肥服务专业合作社畜禽养殖废弃物及农业氮磷综合防治示范项目2家涉磷企业的化肥和有机肥随雨水冲刷入河,最终流入杨林塘。此外,散乱污企业对水质也会造成影响。

5.船舶码头污染治理不到位。内河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收集转运处理机制尚未有效建立。渔港路海鲜水产品批发市场附近停靠大量船只,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批发市场雨污分流不到位,沿河墙体雨污水渗排入浏河。

三是列入年度考核任务的部分问题需加快整改。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华能、国华、协鑫电厂煤堆场改造任务列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同时被列入 2020年度苏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挂牌督办重点任务,进展较慢。长江石化码头油气回收系统改造任务列入苏州市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由于安全条件审查意见未取得,项目仍未启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中城厢镇华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还未完成整改,需进一步加快整改进度。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对标先进,自加压力,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科学精准治气。为实现年内PM2.535微克/立方米)和优良天数比例(81%双达标的工作目标,制定实施下半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重点任务、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责任单位。重点围绕夏季臭氧秋冬季颗粒物防治两个重点时段制定强化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专项方案,开展涉VOCS企业全面排查评估,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每日上报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提前谋划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举措,重点加大电力超低排放达标控制,开展超低排放水平评估。严格工地、裸土和道路扬尘治理,督促所有施工工地签订扬尘管控措施承诺书,严格执行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加强高排放车辆管控,研究进一步扩大柴油货车禁限行范围和时段的政策措施,提高柴油货车区域限行要求。

二是高效精准治水。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水质未达类及波动问题较严重的断面不放松。根据苏州市政府下发的一断面一方案攻坚行动通知,我市涉及浏河闸、仪桥、新丰桥镇三个断面,要求3个水质不稳定达类的断面到2020年底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浏河闸、仪桥、新丰桥镇3个波动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类,水质波动情况明显减少。目前,新丰桥镇断面水质均值为类。二是浏河塘沿线支流支浜、杨林塘浮桥段支流支浜、盐铁塘科教新城段支流支浜水质总体达到控制目标要求(类),对未达类的水体开展整治。开展上述区域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并取得明显进展,大幅减少排口数量,杜绝各类违法违规排放行为。三是浏河、岳王、南郊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进水浓度力争达到260mg/L;城东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进水浓度较上年提升5%,进水水量达到处理能力的85%;城区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进水浓度较上年提升5%四是对盐铁塘(浏河塘至苏沪交界段)、杨林塘浮桥区域沿线农田沟渠进行排查,对不达标的采取氮磷拦截或其它工程措施,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请各区镇、各部门对照任务清单中涉及本单位的责任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细化举措、压实责任,全力开展一断面一方案攻坚行动,尽快提升水质。

三是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大气、水环境质量日分析、旬统计、月通报的预警处置机制,发现问题及时预警,督促属地政府查清原因、有效落实整改。健全突出环境问题督办盯办、调度通报推进机制,对整改成效不牢固、环境问题反复的,逐一实施重点盯办。紧盯国华、协鑫、华能电厂煤堆场改造工程,将月报改为周报制度,加紧推动任务进展,确保年底顺利完成改造任务。制定中央环保督察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事项工作责任清单,严格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年内全部完成整改。进一步提高断面水质补偿标准,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大气质量排名补偿,积极发挥经济手段对环境治理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