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桥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0-10-12

为认真落实《苏州市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实施太仓整治工作计划,夯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太仓生态环境执法局联合港区、浮桥环保部门,对两家重点风险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专项检查。

浮桥某涂装企业由于布局位置受限,危废和原料仓库不具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的条件。经过执法局和浮桥环保部门的沟通努力,企业采用了“JIT”模式。涂料采取隔日申报计划,当日配送,余料当日运走的模式,最大限度地降低原料储存量。同时依托临近某危废处置单位,加快危废转运处置频率,确保危废储存量不超过5吨。企业通过环境隐患自查,及时更新了雨水截止阀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目前,包含危废储存场所和环境治理设施的安全风险辨识技术报告工作已在编制中,现场要求将相关技术整改计划尽快上报环境执法局。经过本轮隐患排查和整治提升,企业环境风险等级从较大降为一般。

港区某企业受现有环境治理技术能力限制,不饱和树脂生产中某原料气味刺鼻导致环境信访不断,加之市场供需变化,经过执法局和港区环保部门的沟通努力,企业缩短生产工艺,停用了不饱和树脂生产车间及配套的RTO焚烧炉、导热油炉、原料储罐区等环境风险单元。经现场复核,企业已及时清空了事故应急池雨水,修复了危废储存仓所防泄露措施。企业已按照执法局要求,将危废储存场所和环境治理设施列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技术报告,完善了相应的安全配套措施。现场要求企业关注停用设施设备的环境安全管理。经过本轮隐患排查和整治提升,企业环境风险等级从重大降为较大。

太仓生态环境执法局接下来将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预案落实和八查八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重要线索,联合区镇环保部门,每周对2家重点风险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和 “回头看”,形成闭环。对未按规范开展预案备案、演练、隐患排查等工作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